十二月二号 星期日
方和说要给我穿环,执着得要死,我看他是不达到目的不会罢休的。贤志明要我去再和他谈一谈,我不觉得会成功。
之前的鞭打也好,折磨也好,都只会留在记忆里,伤疤也迟早会消失。但是刺穿不一样,一旦身上留有这样的痕迹,即使一年期限到了,我离开了这里我的身体上都会带着这个伤。
它像刺青一样,而且比这更甚。这是主奴关系的证明。
我他妈的不是他的奴隶,我不想要这标记。
妈的我简直要疯了,谁来帮我阻止一这个疯Loading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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