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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秋子!」

惊呼着,林辰从床上醒了过来。

他躺坐在床上,大口的喘着气,额头上布满冷汗,瞳孔保持着受惊后的紧缩。

房间里,黑暗笼罩着他,只有稀稀的透过窗户从外面打进来的月光,映照得他的脸惨白。

又梦到,她了。

这是,第几次了。

距离她失踪,已经过去两个月了。警察将她的失踪定义为妇女拐卖,两个月,他们经历了最佳寻救时机,如今仍是未果,查遍了所有的监控,问遍了所有可能知情的人,没有得到一点线索。

每一天,他都会做噩梦,梦见她被拐卖到穷乡僻壤,被殴打,被欺负,被强迫……

他感到喉咙很干,下床,踉踉跄跄的走到窗边,两个月的浑浑噩噩,行尸走肉,他的身心都已被拖垮。

他拿起水壶,里面是空的,想了想,索性点了根烟,坐在桌上,靠着窗台,透过窗户,看着外面的茫茫夜色,吞云吐雾。

桌上摆满了各种包装袋、塑料袋、饭菜残渣。

房间里,拖鞋、衣服、椅子、扫把等,胡乱摆放,一片狼藉。

两个月里,他几乎没有出门,吃喝拉撒全在这个不到三十平的出租屋里。

因为发生了这件事,他也辞去了工地的工作,本来,他还是那里的一个施工员。

说得好听叫施工员,说白了,就是搬砖的。

这片出租屋在西城区,西城区向来被华海市的人称作贫民窟。

住在这里的,都是华海,乃至全国最底层的人。

外面也没有什么好看的,他的对面是另一栋出租楼。

现在是凌晨两点,对面整栋楼都已熄灯,但隐约的,听到一些节奏紊乱的喘息声,有男有女。

他知道,这是对面二楼的那个张小姐又往家里带客人了。

几乎每夜,他都能从对面楼里听到张小姐和客人为爱鼓掌的声音。偶尔还有一些抽打般的「啪啪」声,玩得真开。

烟抽完了,他伸手到烟盒里,盒子空了。

「操。」

今晚是睡不着了,他穿上一件褐色的工装中裤,一件宽松的白色纯t恤,踩着一双黑色的人字拖,出门了。

凌晨两点的街上没什么人,西城区这边,路灯都是坏的,街上乌漆墨黑。

偶尔能看到几个醉得半死的酒鬼,也有穿得暴露,满身风尘气的小姐。

有的小姐会和他打招呼,热情的问他,「帅哥,包夜吗?」

但林辰没有心情理。

小姐走过后,会丢下一句,「穷逼,装什么装……」

海风吹来,他路过一座大桥,海面上的粼粼波光在他的脸上闪动,那一浪又一浪的黑色,似在渐渐变得墨黑,向他袭来。

好想死啊,但是不可以,至少为了还在乡下的父母,不可以。

两年前他从一个野鸡大学的土木工程毕业,出来后,就随朋友介绍的包工头到华海这里搞项目。

油水还算不错,一搞就是两年。

但在有「魔都」之称的华海,一个月五千工资真的不算什么。

华海物价贵,五千之于华海,其实还不如小城市的月薪三千。

但他出来时是跟村里撩了狠话的,如今没混出名堂,不敢回去,否则村里那些势利眼能用口水把他淹死。

其实他自己还好,但他受不了爸妈被村里的人指指点点。

他是村里唯一的大学生,那些人知道他混得不好,甚至不如他们种地,会想方设法讥讽他。

这两年,他不想让爸妈知道他过得不好,过年都没回去,只是打个电话,用借口忙来搪塞。

每每想起父母为了供他上大学付出的汗水,眼泪就会不自觉流出。

但有什么办法,人生的第一堂课,就是接受自己是个普通人。

随着一股阑珊的红光照进视野,林辰到了目的地——酒吧街。

这里有着不同刚才的热闹,各种社会青年在酒吧中穿梭,还有穿着丝袜、踩着高跟的辣妹。

有雷鸣般的摩托引擎声,黄毛青年带着黑丝辣妹穿过街道。

这里有很多宾馆,方便青年、辣妹办事。

巷子里,墙壁上,或者酒吧的玻璃,喷着各式的涂鸦,浓浓的街头气息。

凌晨两点的贫民窟西城区,所有的光亮,都聚集在这里了。

林辰走进一家「rose」酒吧。酒吧街里的店面生意都很火爆,但唯独「rose」一骑绝尘。全因「rose」有一位闻名酒吧街的美女老板娘。但林辰之所以来这,并不是慕老板娘的美名而来,而是因为……

这是他与秋子第一次见面也是相识的地方。

他并没有喝酒的习惯,那天工友拉着他来喝酒,他看到隔壁桌上一名男子往半满的酒杯里滴了一滴不明液体,递给了一个白裙女孩。

那个女孩,就是秋子。

酒桌上,除了秋子,还有其他两个女孩,以及几个男孩。女孩都是学生打扮,但谈吐间对酒吧的一些东西颇为熟悉,应该是刚上瘾不久。男孩就是典型的社会青年打扮,染发,polo衫,小脚裤,还有纹身。

几个男孩很热情的向秋子敬酒,嘴上说「欢迎新朋友」,但捕捉到液体细节的林辰知道他们心怀鬼胎。

果不其然,没多久,秋子趴在桌上不动了,三男两女交换眼神,在他们正要解秋子的衣服时,林辰站了出来。

林辰从小被如今已过世的爷爷逼着练那什么所谓的祖传功法《大衍生天诀》,虽然没有功法上说的那么邪乎,飞天遁地,移山填海,但体质确实得到了一些增强,他比常人更精力充沛,上学时的校运会,他都是所参加的跑步项目里的冠军,不论短跑、中跑或长跑。

还有一些爷爷教的武打招式,不算花架子,都有实用性,所以对付三个小青年加两个没什么打架经验的学生妹,最后只受了点擦伤。

因为这件事,他们认识了。

之后他得知,原来秋子是大一届的学姐,只不过她毕业于当地的名校——华海大学,而他出自一个不起眼的外地野鸡大学。

秋子是个小康家庭的女孩,她很文静,不怎么喜欢说话,身上没有沾染什么不好的习惯,没有因为他的出身而看低他。很平易近人,很温柔体贴。

只是因为不喜社交的原因,她上学时期,班上的人都说她很高冷。因为外表出众,有不少星探、影视娱乐公司向她抛出过橄榄枝,她都拒绝了。一是她不喜欢抛头露面,二是反感娱乐圈里的鱼龙混杂,三最根本的也是她没有这方面的天赋,请大家加作者唯一书友群,捌叁零一四叁叁六七,从小因为肢体不协调,表情单一,声带单一,被诟病很多。

也有很多富家子弟追求她,跑车、鲜花、包包十八般武艺,她也都拒绝了。有个最狂热的,是华海当地地产大亨李氏的儿子,李成,那天用一堆豪车堵上校门,因为秋子已经拒绝了他很多次,他实在忍不住了,想以这种方式与秋子搭上话。

秋子不曾见过这种场面,慌的只能躲在宿舍,两天都没出门,最后还是校方出面,才将这件事情平息下去。

本来这种事情的性质是非常恶劣的,但因为李成的背景实在太大,最后校方也只是走了个形式通报批评了一下。

不得不说,秋子能在大学四年保持单身,实在是困难重重,也是一种对心性的巨大考验。

寻常的女孩,或许九成以上都会沦陷在这种金钱攻势下。即使心里清楚这种纨绔子弟心中哪有什么真情,也会架不住豪车、豪包疯狂的砸,而选择性的自我欺骗相信这些纨绔子弟口中的话。

如此可见,秋子的爱情观有多么的坚定,也让林辰得知这份情感多么的来之不易,在后来的恋爱中,加倍的疼爱秋子。

这些都是他在后来与秋子的交往中得知的。

这件事发生后的第二天,秋子带着水和一些零食到工地当面谢他。

秋子的长相属于妍美温婉的类型,那天她穿着白裙,长发披肩,脚上是一双白色的布鞋,俨然一副小说里的清纯校花的样子。

工友见了,都玩趣的称她「弟媳」,她只是脸红红的,没有反驳。

后来,他们就自然而然的交往了。

交往的这半年里,他们的感情急剧升温,做尽了所有浪漫的事,尝遍了所有的小温馨,他们合拍的就像上天钦定的姻缘。

她一个眼神,他就会吻上去,他一个动作,她就会甜笑着抱上来,以致于不到两星期,他们就上床了。

当那一夜的落红映入林辰的眼帘时,他心中要保护这份感情的信念就更坚定了。

值得一提的是,在第一次感受她的身材时,他就因为惊叹于秋子胸部的饱满,而从秋子口中得知另一个秘密:

原来也曾有人找她当过胸模,只是她没有答应。但那家公司后来还是瞒着她,将她的照片用做了商业比赛,最后竟然还得奖了,这可能是史上也是今后唯一一个模特不登场却获奖了的例子,而且照片还是穿着衣服的,并不像赛场里的模特一样穿着清凉的比基尼,当时他听到这时,都忍不住为那些模特抱不平,她们心里一定郁闷死了,竟然输给一个人没到而且还不穿专业比赛服的女大学生,请大家加作者唯一书友群,捌叁零一四叁叁六七,唯一可能让她们心里略微宽慰的是,这个不露面就将她们打败的女孩,是顶尖大学华海大学里的十大校花之首茉莉校花。输给这么一个高颜值、高智商的女生,也不算太丢人了。

秋子得知这件事,也是因为后来比赛的相关信息登上了报纸,她在报纸上看到了自己。后续她去找公司理论,迫于法律上他们确实侵犯了秋子的肖像权等,他们删除了有关秋子的一切比赛信息,并且支付了秋子一百万补偿款。或许某些人不知道,那个胸模比赛,是全华国都很知名的一个比赛,也是许多富家子弟的淘鸟场,他们就喜欢在比赛里挑选自己的金丝雀。

所以一百万,完全不算多。公司仍然靠着秋子带给他们的热度狠赚了一笔,旗下的女性内衣销售蒸蒸日上,公司的排面也更大了。

秋子也彻底成了华海市的名人,原本茉莉校花之首一称只火在学校里,后来s级五星美胸登上了华海日报,响彻了整个华海。

要提的是,胸模的比赛并不是粗俗的比谁的规模更伟岸,还有其他两项大标准,形状的饱满,与身材搭配比例的协调。

有的人,不是太大了让人感到可怕,就是完全沦陷于地心引力的下垂。

秋子的36d,多一分嫌多,少一分嫌少,完全无视地心引力的坚挺,是成功让她的外表更上一层楼的点睛之笔。

在恋爱后的两个月,他尝试着让秋子去学习芭蕾,秋子起初很抗拒,因为从小由于肢体的不协调她被诟病很多。他很希望自己能有一个芭蕾女友,这或许是每个屌丝都有的梦想。

芭蕾舞服、高贵优雅、白丝袜……

他没有强迫秋子,他深知这份感情的来之不易,只是某一天,秋子忽然就答应了,这让他大喜过望。

他还记得当时秋子脸红红的跟他说,「我,我去,你……以后不要再看那些照片了。」

那些照片,指的自然是他在网上浏览的芭蕾舞者。

秋子仍然有着肢体不协调的毛病,他每次去探班,常常看到舞蹈老师指证她。不是动作不到位,就是核心力量不够导致动作不稳,这也没办法,秋子从小很少运动,体能不好,需要时间改变。

若是寻常的学员,早就被老师骂了,只是或许因为华大茉莉校花之首、华东第一美胸名声太响的缘故,她得到了更多的善良、理解,一次次的失败,老师仍然一次次的悉心指导,周围的学员也没有因为时间被耽搁而心生不满。

两个月下来,终于有了一定成果,至少可以跳上一支完整的成品舞了。

当身穿贴身的芭蕾舞服,修长秀腿裹上白色丝袜,玉足穿上白色芭蕾舞鞋的秋子在他眼前如白天鹅一般舞动的时候,那一瞬间,他的心就像水波一般荡漾开来,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。

自己找到了个仙子女友!

于是那之后的一个星期,他每天都在出租屋里上演「天鹅落泥」的戏码。

秋子在市中心的一栋写字楼里当任会计,她毕业于华海大学的金融专业,她的专业项目都是满分,但毕业以后,她没有像一些好高骛远的人一样,出来就妄想一步登天,直接自诩专家开始研究什么股市、金融,而是脚踏实地的先到一家不错的公司积累经验,稳扎稳打。

这是他很欣赏秋子的一个点。

但说是这么说,当时她的工资,也已经破万,加上一百万因为胸模乌龙事件所得的赔偿费,俨然是一位华海市里的年轻小富婆了。华海大学的金融专业,是全国最难考的一个专业之一,仅仅是本科毕业出来,也是商界炙手可热的人才。

她当时也是一名准cfa特许金融分析师,cfa,是金融专业里的一个极有含金量的证书。必须是具有四年从业经历的金融学士才有资格通过考试获得。但因为秋子在金融领域的专业知识实在太出色,大学时期就已被当地cfa分协会的测评官拟为证书获得者。请大家加作者唯一书友群,捌叁零一四叁叁六七,因为这是一个少有的、大胆的决定,所以分协会打算再观察秋子一段时期,看她在公司里的表现。

只是没能等到证书下发,秋子就失踪了。

秋子失踪后的两个月里,他有去探望住在市里的秋子父母。秋子父母是一对和善、明事理的长辈,没有因为秋子的失踪而不讲理的将此事扣在他头上。相反,还鼓励他振作,劝说他不要自责。他们知道,他非常爱秋子。在恋爱的这半年里,秋子在父母那边,凡是谈起林辰,说的都是好话。几次见家长的经历中,秋子父母对林辰的表现也很是满意。

当时不出意外,他们甚至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。

只是最终,没能真的走到那一步。

有的时候他也怀疑,秋子的失踪,会不会与那些狂热的追求者或者是胸模公司的恶意报复有关,只是无论是哪条思绪,都没有线索。

林辰并不是一个很出色的男孩,虽然在相貌上还有些优势。能得到秋子的青睐,是他黑暗人生里的一丝光明,秋子点亮了他的整个人生,让他对生活充满了新的动力。

她非常出色,像童话里的公主那样耀眼,她没有嫌弃他的出身,没有看低他的专业,相反还时常鼓励他,告诉他他未来一定会是一名伟大的工程师。

秋子最让他铭记的一句话,就是每次事后,她趴在他胸上,认真的看着他,对他说,「辰,我不在乎什么金钱、名利,我只在乎你。我这辈子,只想找一个懂我、爱我、体贴我的男人在一起,现在我找到了。你不必担心网络上的那些贩卖焦虑,你不必有车有房,这些我们可以今后一起赚,就算到老了,我们也住在出租屋里,我也无所谓,只要从始至终,陪在我身边的那个人是你。」

「现在我也有很好的工作,cfa证书快下来了,我的前景一片大好,以后,我的工资只会更高,凭我一己之力,我就能让我们俩过上好生活。当然,我这么说,并不是瞧不起你,也没有不需要你努力的意思,只是希望你能明白,只要能跟你在一起,其他的都不重要,其他的我都可以解决。」

其实林辰小时候做过这样的梦,以后长大了,会不会有一个美丽、懂事、体贴然后又能干的女孩成为他的妻子,为他生孩子。

他相信这是每个男生都做过的梦,只是他万万没想到,请大家加作者唯一书友群,捌叁零一四叁叁六七,在他二十三岁这年,这个做了无数次的梦,竟然实现了。

并且秋子比他想象中的样子还要出色、完美一百倍,他是她的初恋,也是她的第一个男人,当然,他也很「忠贞」,从母胎一直lo到现在,把宝贵的处男身,留给了秋子。

如果说中学时期那些暗恋过最后没能走到一起的女孩不算的话,那么秋子也算他的初恋。

这么说来,至少在感情方面,他与秋子是平起平坐,付出的一样多了。

只是,一切都不一样了,那个说着不在乎他金钱、地位,鼓励他拼搏向上,要跟他过一辈子的白裙女孩,如今已下落不明,生死未卜,很有可能,她在某个偏僻的乡下,受着欺负,被人强迫做某些事。

可是这茫茫人海,他到哪去寻,就算警方动用了全部的力量,两个月里,也是毫无收获。

酒吧里,霓虹色的灯光打在林辰的脸上,他坐在吧台前,面前没有酒,旁边有女人,女人在跟吧台里的调酒师谈笑。

身后,舞池里的年轻男女搔首弄姿,狂魔乱舞,说着「醉生梦死」这四个字。

一抹苦涩,渐渐在林辰嘴角浮现。

林辰点了冰啤,一个人独饮。期间有一些女人从他身边经过,有的萌生搭讪之意,在看见他身上的着装后退却。

有个女人看着林辰的侧脸,眼光微微颤动,走上前来,却被旁边的姐妹拉住,「哎,你瞎啊,他这样子像有钱吗?」

「我给他免费。」

「别说胡话了,换一个吧。」

酒吧天花板上的霓虹灯光打在林辰脸上,舞池里摇动的人影在他脸上晃动,他身前的啤酒杯一次次的空掉,又一次次的被重新倒满。

渐渐的,他的眼里有了醉意,脸上染着晕红。

「放他妈的狗屁!」

林辰重重一砸酒杯,骂道。

这两个月里,他从不喜欢喝酒,变成时常买醉。买醉的原因不是喜欢酒的味道,而是世人都说酒能消愁,醉了效果更好,睡一觉,醒来后,请大家加作者唯一书友群,捌叁零一四叁叁六七,天大的事都会忘掉。

这不知是第几次买醉了,想象中的忘却没有发生,相反,酒精让神经更加脆弱,痛苦顺着神经愈发肆意的蚀弄他。

虽然砸酒杯的声音不小,但与这哄吵的舞池比起实是微不足道,没有人注意到他,大家仍是各舞各的,各嗨各的,只有靠的近的几人微微侧目,但也很快收回视线。

在这个时代,人们都见过太多的奇闻异事,他这小小的涟漪,不会被任何人在意。

这一瞬间,想到这,一种莫名的孤独感像潮水一样很快覆盖他的全身,让他遍体生寒,止不住打了一个哆嗦。

虽然脑子里清楚,这样喝下去没有好处,但手上的动作却不受控制,仍在不停的掏钱续杯,直到……

口袋只剩下最后两个一毛钱硬币。

他看了眼掌心,随后尴尬的看向调酒师。

调酒师也微笑的看着他,对他友好的摇摇头,「朋友,你没钱了,该回家了。」

他定了定心神,手撑着吧台将身体支起,淡淡的看了眼舞池里的人群,摇摇晃晃的往外面走去。

出了酒吧,明显的变化是耳朵没那么闹了,眼睛也没那么晕了,空气也变清新了。

林辰辨了辨方向,向着街头继续摇摇晃晃的走去。

像他这样喝成一滩烂泥的人这条街上每晚都会有很多,大家都见怪不怪了。

心里忽然有些后悔,从家里出来,花光仅有的钱,把自己灌成这样,也没有好受些,现在还是要走回去,好像除了更加睡不着,没有一点作用。

「呵……」

林辰忍不住自嘲的笑了笑,「真傻……」

这条街虽然在贫民窟西城区,但因为确实有独特的酒吧文化,请大家加作者唯一书友群,捌叁零一四叁叁六七,也吸引了不少富家阔少,街上不乏停着一些诸如布加迪威龙、法拉利恩佐、幽灵x这样的豪车。

这些阔少穿金戴银,西装革履,身上西服的质地比女人的发丝还要顺滑,打开车门迈出穿着阿玛尼皮鞋的腿的那一刻,便有一堆女人簇拥而来。

林辰望着这幕,眼中浮起羡慕。

努力改变命运,但很多人生下来不需要努力,他的命就比别人打拼一百年后的成果还要好。

没有人不想当人上人,没有人不想手握金钱与权力,林辰也不能免俗,但也正是因为这种「想」,才让人有时会发疯。

晃着晃着,终于来到了街头,酒吧街的灯光与喧嚣在这里终止,西边投来的月光将他的影子拉的很长。

他忽然有一种感觉,一种被人暗中窥视的感觉。他猛的朝街道一边看去,空空如也,哪有什么人。

错觉么?如果是错觉,为何反复如此?

是的,在秋子失踪后,不知哪一天起,走在街上,他就时常会有这样一种感觉,找不到源头,在后面的日子里,这种感觉出现的越来越频繁,有时候,他甚至能看到一抹白影从眼前闪过,等他再定睛去看,会发现什么都没有,一如今天此刻这样。

他一定是精神错乱了。

站在路灯旁,垂着头发呆,街上空无人影。

桥下的海面波光粼粼,凉凉的海风「沙沙」的刮,偶尔有摩托带着轰鸣的引擎呼啸而过,没有人为他驻足哪怕一秒。

肩膀颤抖了一下。

接着是第二下。

第三下。

第四下、第五下……

身躯缓缓的蹲下,林辰,没有任何征兆的,又完全在情理之中的,哭了起来。

泪水打湿了他的眼眶,二十三岁的林辰,这一刻,不在意任何形象,不在意任何目光,完全的,彻底的,哭着,脸被哭花,很丑,很真实。

其实那些人说错了,酒并不能消愁,能让心里略微不那么痛的,是哭,大哭一场。

*** ***

上午十一点的阳光从窗外打进,林辰终于悠悠醒来。宿醉留下的后遗症就是头要裂一样的痛。花了两分钟适应脑袋的状况,林辰皱眉咬牙把身板从床上挺了起来,看了眼床头的闹钟。

他的眼光微微颤动。

看的不是时间,而是闹钟粉色的外壳以及内部hellokitty的图案。

这是秋子留下的。恋爱两个月后,他们同居了,秋子把自己的一切带来,包括这个粉色的hellokitty闹钟。

每天早晨的七点,都是这个闹钟把他和秋子唤醒。没有工作的时候,他都是九点以后才醒。但自从秋子搬来后,他的生物钟就被女友大人强势的扭改了。

他的嘴角微微扬起,还记得秋子搬进来的第一天,当时不熟练的双手叉着腰,站在他面前,嘟着嘴,用她那好看的黑白分明的大眼睛,看着他,说,「你自己说了以后要当大工程师的,你必须勤奋!改掉赖床的坏习惯!」

他当时很想说,「我可没说我要当大工程师,这是你给我定的目标,我只说过把自己的生活搞好些。」

但那一刻,他被秋子难得显露的可爱吸住了,这句话没能从口中脱出。

跟秋子恋爱以前,他以为像秋子这样优秀、有品位的女生,应该会喜欢成熟一点的东西,事实是,凡是女生,到了一定年纪,都逃不过粉色的「诱惑」。

秒钟转的还很流畅,「滴滴答答」,许多回忆跟着纷至沓来。

每每这个时刻,都是林辰最纠结、最痛苦的时候。请大家加作者唯一书友群,捌叁零一四叁叁六七,一边他希望通过这些带有秋子印迹的东西来回忆与秋子的过往,一边他又无法承受追忆后物是人非的痛。

纠结了许久,他还是如往常一样让目光在闹钟上驻足许久。

他捡起丢在床上的衣服开始穿,屋里不是没衣柜,只是随着一件件的把衣服从里面拿出,最后都因为懒得洗,怕弄脏里面秋子的衣服,以及破坏秋子留下的气息,而没再塞回去。

屋西侧的这个大衣柜,如今挂的都是秋子的衣服。

他走上前,将衣柜打开来。

白色的裙子,白色的t恤,白色的连衣裙,白色的热裤……

这里面,白色的东西居多,然后就是粉色,接下来就是蓝色、黑色、黄色……

秋子很喜欢浅色系,所有的东西里几乎看不到深色,牙刷,茶杯,毛巾,衣服,裤子,鞋子……一切的一切,几乎都是浅色。若不是林辰要求,恐怕这柜子里根本不会有深色的东西。

因为蓝色、黑色这些深色的东西,几乎都是文胸、丝袜、内裤之类。

简单的洗了脸,没有刮胡子,也没有打理已经油的反光的头发,出门,往菜场而去。

虽然西城区的人并不富裕,但地方毕竟有那么大,所以菜场也有好几个,规模都很大。

他去的是离自己的出租屋最近的一个。

已经快十二点,菜场里的人仍然很多。

空气中弥漫着新鲜肉类、蔬果混杂的气味,很吵,只勉强听得见周围人,地板很湿很泥泞,有很多不明的黑色污垢,没走多久,小腿上就被溅了许多鞋跟甩出的黑污点。

林辰没有看一眼旁边卖鸡鸭鱼肉的这些,直直来到蔬果区的一家。

摆摊的是个大妈,典型的中年妇女臃肿身材,脸上一直带着和善的笑,系着围裙,身边带着个小男孩。

她的面前摆满了各式的水果,苹果、梨、哈密瓜等。

林辰目光锁定在草莓上,还没开口,大妈就看着他笑道,「阿辰,来啦?」

「嗯,」看着大妈,林辰嘴角终于有了一丝笑意。

秋子很喜欢吃草莓,在时就经常带林辰来这里买草莓。林辰一开始对草莓以及其他的所有水果不感冒,在秋子的熏陶之下,渐渐的也喜欢上了这种酸酸甜甜的味道。有时秋子不拉他,他自己也会主动到大妈这。在秋子离开之后,他的这个习惯也没变,相反,三天一袋草莓,更雷打不动了。

因为嘴里的鲜红色软。肉,除了酸酸甜甜,还有恋人的味道。

大妈轻车熟路的挑了一袋草莓,都是卖相很好的,递给了林辰,笑道,「两斤,放冰箱,够你吃好久了!」

「谢谢,」林辰伸手到口袋掏钱。

「哎!」大妈伸手拦住,「不用,你最近也紧的很,先欠着,以后再给就行。」

「那怎么行,你这里小本买卖……」

大妈摆摆手,「别多说别多说,行了,你还买点什么吗?」

「不了,没什么心思,」林辰摇摇头。

大妈思考片刻开口,「秋子……还是没信么?」

林辰摇摇头。

大妈叹息一声,「你说这么大活人,怎么说不见就不见了呢,这些干警察的也真是,平常拿着工资装着大爷,真出事了啥忙也帮不上,我——」

「妈!」小男孩叫道。

「啊?」大妈看向他。

「别说了……」小男孩扯扯大妈的袖子,轻声道,指了指旁边神情逐渐低落的林辰。

*** ***

坐在桥边上,林辰一颗一颗吃着草莓,鲜红的软。肉在舌间化开,弥漫开的是苦涩。

以前很多时候,买了草莓,秋子都是带他到这坐着吃。

热恋中的情侣对刺激的追求近乎本能,一次他叼了一颗草莓在嘴里,对旁边的秋子扬了扬,秋子脸上染起一抹红霞,低着头道,「你别,别在这耍流氓……」

林辰有意打趣她,「你不吃我就自己喂你。」

「你别老那么色,我都答应你学舞蹈了,」秋子又往旁边缩了缩。

「好吧……」声音带着失落的,林辰默默将口中的草莓嚼碎咽下,随后继续机械化的吃了起来,没有再说话,没有再动作,任谁都看的出赌气了。

桥边时常有人经过,提着菜篮,带着小孩,形形色色。

桥下是贯通全华海的名河——尘河的一个分支所化的小河流,有老翁划着竹排在河面上拾着垃圾。

菜场很热闹,天上阳光很好,耳边风声正静。

然后林辰眼前一黑,秋子含着草莓吻上了他的嘴。

伴随草莓的清凉、芳唇的温软在他唇间荡漾开时,他的心也渐渐化了。

*** ***

回去的路上,人群忽然爆出一声惊呼,一群人指着天上道,「天哪,那是什么东西?鬼吗?」

林辰望向天空,清澈如洗,没有什么东西。也许之前有什么东西,但他沉浸在自己的情绪中,并没有留意。

人群越聚越多,看来刚才很多人都看到了。

有人道,「什么鬼不鬼的,大白天能闹什么鬼?」

「那闪过去的黑影你没看到吗?」

「你眼花了吧?」

「大家都看到了,大家都眼花?」

那人沉默了。

最近这样的怪事,其实很多。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被引爆了一样,生活中各种奇怪的事如雨后春笋般纷至沓来。不是哪天雷达检测到外星人,就是什么怪兽吃人,还有工厂莫名爆炸,什么平日难得一闻的怪事都有,大多都很离谱,没有一点依据,比如怪兽吃人,这世上怎么可能会有怪兽吗?外星人也不可能有,就像在编故事一样,多的以致于林辰也见怪不怪了。

不过虽然心里不相信,但一种玄乎的恐惧氛围还是笼罩在了林辰头上,生活中仿佛充满了危险,一切事情好像都不似表面那么简单。

林辰将自己的这种变化归结于秋子失踪导致的他的心理障碍,就像几乎每天都有一次的有人在盯着他的幻觉。

有时候会有某个疯狂的人在大街上大喊什么「有怪人,有怪人」,最后都会被警察抓走,若真有什么怪人怪兽,请大家加作者唯一书友群,捌叁零一四叁叁六七,新闻怎么会不播报呢?国家总得为人民人身安全着想,将事情真相透露好让民众提防吧?

林辰觉得大概是当今社会压力一年比一年大,将这些人的精神都压垮了。

现在二十五岁青年就被要求有车有房,能不崩溃才怪,想到这,他忽然有些理解那个疯子。也许有一天,他也会变得像那人一样吧。

至少如今他身上有精神失常的迹象。

回到出租屋,林辰如往常一样点了外卖,坐在垃圾场般的屋中央,看着房间里秋子留下的痕迹。

墙上他与秋子在摩天轮前的合影,屋东侧秋子买的粉色用来攻读她金融cfa证书的课桌,桌上粉色的水杯,白色的台灯,还有情人节他们按照自己形象捏的糖人……

半小时后,有人敲门,不是外卖,是房东老板娘。

房东老板娘姓薛,二十五岁,前不久刚嫁给这里原来房东的儿子,老房东就把房子过户给了儿子,儿子就成了这里的新房东,薛静也就成了房东老板娘,最近几个月都是她来收房租。

薛静是一个玉姿丽容,充满青春活力的少妇,今天她穿着一件灰色的线衫,胸前鼓鼓的,化了淡妆的脸上有着新婚燕尔的健康光泽,下身是一条深棕色的铅笔裤,挺拔的双腿修长笔直,微微烫卷的栗色长发绕过后颈披散在右肩,用一朵茉莉花系着。

林辰问道,「静姐,有什么事吗?进来坐吧。」

薛静透过门缝看了眼林辰屋里的景象,嘴角微微抽搐,「我就不进去坐了,也没什么事,就是时间快到了,你该交房租了。」

林辰回身看了眼屋里北边墙上的日历,九月二日,自己房租确实到期了,还多住了两天,老板娘这时上门收租,无可厚非。

转身看向老板娘,「姐你等等,我拿给你。」

虚掩上门,林辰回屋开始翻箱倒柜。房子的月租是两千,在华海这寸土寸金的地方,真不算贵了,若不是这片是西城区,房价只会更高。

钱包里剩一千五,说实话,这两个月的只出不入,他之前所剩无几的存款也花的差不多了,能翻出这么多,实际上还有点出乎他的预料。

回到门边,「静姐,一千五行么?实在没钱了,过段时间我补给你。」

「这……」犹豫片刻,薛静道,「实不相瞒,我丈夫最近买了车,每个月要还车贷,正是用钱紧的时候,你还是……想办法马上给我吧,若是拿不出……我也只能请你搬出去,找下个住户了。」

房东老板娘算是这片里脾气最好的房东了,不过虽然语气很和善,但字里行间的意味是不由分说的,也就是林辰不马上交齐不行。

「这……就不能宽容几天么?静姐,我实在没钱。」林辰语气带着乞求。

「我知道你有难处,秋子姑娘的事……我也知道,我也替你难过,但家家有本难念的经,我宽容你了,银行不会大发慈悲宽容我,你还是……赶紧想办法给我吧。」

「唉……好吧,我再翻翻,您再等等。」

又回到屋里。

还差四分之一,凭空变钱是不可能的,只能翻翻可能剩钱的地方,看能不能补齐这五百块的缺口了。

抽屉,翻了翻,有加起来将近五十块的零钱,又翻了翻床上床下可能掉钱的地方,不到十块……陆陆续续把屋里的地方翻遍了,也只找到不到一百块。

林辰呆住了,某一刻,他的目光落在秋子学习用的课桌上的hellokitty储钱罐。这是以前秋子留下给他俩存零钱用的,当时林辰还笑着说,等啥时候这hellokitty塞满了,就拿里面的钱给秋子买一套hellokitty制服。

秋子当时嗔怒的啐他,存钱就是为了买这个吗?你能不能有点骨气?

「骨气」二字当然不是秋子为了打击他,只是当时的一句玩笑话,主要还是不满他乱花钱。

他说,你就是我的骨气,我要把你变得美美的,这样我到哪都能挺直腰板。

结果就是一句话把秋子说的愣愣的,不久她就脸红了,「什,什么嘛……就会糖衣炮弹哄人家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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